软件初阶学习推广联盟(SPDT)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协会的名称是:软件初阶学习推广联盟;
其英文名为:Software Primary DeepStudy & DeepCast Team(SPDT)。
第二条 性质
本协会主要是由中国境内的计算机软件企业的从业人员、软件爱好者和热心于软件事业发展的各方人士组成的学术性群众组织,是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加强中国境内的软件从业人员的经验交流,致力于提高整个软件行业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宣传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策略、法规,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装备、政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定期组织本地区学习推广交流会,广泛开展该地区的软件学术、技术交流,提高该地区软件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软件行业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组织研究软件技术的发展,洞悉行业发展的现状,熟悉最新软件技术;
第七条 为软件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测试培训,测试咨询,提高本地区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质量。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目前本协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一)软件从业人员;
(二)对软件行业感兴趣的人员;
(三)其他相关人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退会
(一)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记录在案。
(二)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组织
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如下: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长、副会长
(三)秘书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秘书处的各项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和协会其他的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二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责协会的管理工作和发展方向;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八条 秘书处
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二)负责协会经费管理;
(三)负责处理其他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 本协会暂时不收取会员会费;
(二) 协会经费来自于社会补助、企业或个人捐助及活动收入;
(三) 相关经费收支单独设立帐目,由执行秘书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经费用于协会的发展和组织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秘书处起草,经会长、副会长审议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于2003年10月1日定稿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秘书处。


